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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苗栗縣獨居老人「緊急救援通報系統」申裝資格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課


(一)為協助猝發性高危險群、慢性病及獨居長者,可以獨立安穩居住在熟悉環境中,並在遇緊急事件或疾病發作時,能於第一時間求援有方,讓有需求之長者安裝「緊急救援通報系統」,合予敘明。
(二)本縣獨居老人「緊急救援通報系統」實施計畫業於114年11月5日修訂,本(115)年度委由財團法人苗栗縣私立大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(下稱大千)辦理。

(三)旨案自113年度起申裝本系統,家用電話已非必要條件,僅為便於後續每月聯繫訪視及緊急情況連絡使用,申請人須填報聯絡電話即可(手機或家用電話即可)。

(四)符合需求之民眾請攜帶身分證至公所填寫申請書申辦,本所將申請文件函文至苗栗縣政府轉請大千評估。

(五)或民眾至所辦理業務,有需求者可填寫轉介單逕洽大千,若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苗栗縣政府業務承辦人:呂秋華社工師,連絡電話:037-559990。

(六)檢附旨案實施計畫、宣導單張、個案轉介單及申請書表各1份供參,亦可於苗栗縣政府官網/社會處/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/苗栗縣獨居老人「緊急救援通報系統」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