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使用管理辦法

  • 發布單位:圖書館

本館地下室禮堂除書庫及閱覽趨勢等,無償供本鄉民眾研習、閱讀使用。 期有償供外界使用,其使用收費標準、時段為每四小為一時段計費一次,每次收費新台幣三百元,每超過一小時加收使用費一次,不滿一小時不予計次。
申請使用單位應再使用前一日向鄉公所辦妥申請並繳納預定使用費,如長期使用則預繳一次之使用費或預定使用次數之費用,但社團長期辦理之研習活動則以月計,每各月收取使用費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(但美週使用二次數為限)
同意時段如有二各單位以上單位申請時,已先辦妥請及繳納使用費者為優先。
申請使用時間如非本館開放時間,應是先徵得本館同意,但不得超過晚上十點。
鄉公所如有臨時重要公務需要使用時,本館得及停止借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