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調解申請方法有二 1. 書面:聲請調解書用紙,請向本所民政課索取,自行書寫後提出,惟請按造人數提出繕本。 2. 言詞:聲請人如不便自行書寫者,請攜帶印章、國民身份證到本所調解委員會,用口頭聲請或陳述,並由調解委員會秘書製作聲請調解筆錄,也可就近請村幹事代為製作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