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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函轉有關111年4月14日刊登於聯合新聞網萬寶週刊之報導,與法規及事實不符之處,苗栗縣政府澄清如下


函轉有關111年4月14日刊登於聯合新聞網萬寶週刊之報導,與法規及事實不符之處,苗栗縣政府澄清如下(詳如附件)